本週IRCC悄悄地修改了配偶依親的Application Kit
改動說大不大, 但小到不需要發Notice, 我覺得也沒這麼minor...
改動有兩項
1. IMM0008 :
護照資訊問題增加針對台灣, 以色列護照持有人的問題 (YES…..這次台灣申請人是主角喔!!!!)在Passport Section, 當選擇護照發行國是台灣時, Q5就會變成必填:
For this trip, will you use a passport issued by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in Taiwan that includes your personal identification number?
意思是, 當PR審查通過, PR申請人是否會持由台灣外交部簽發並載有身分證字號的晶片護照前往加拿大報到。簡單來說, 就是要排除在外館申請的臨時護照。
我認為這是台灣申請人無須提供身分證影本的配套措施, 因為一般晶片護照是由外交部直接簽發, 身分查驗會比在外館簽發無晶片的臨時護照來得詳實。
以這樣的邏輯來推算, 有可能台灣申請人如果是以外館簽發的臨時護照申請配偶依親移民, 可能會被要求提供身分證影本。
不過以移民這麼重要的申請, 使用臨時護照真的是不應該, 甚至可以說是自己給自己挖坑阿
2. Family Class 申請書送件地址更改
之前無論是境外申請(Family Class)或是境內申請(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 in Canada class), Initial Application都是由位於Mississauga, ON的CPC-M做處理。但這次2018/June的改動就是將Family Class的Initial Application改到了Sydney, NS的CPC-S。我認為這個改動是為了大量的難民申請導致IRCC審查資源的排擠。但改變申請書送件地址算是大事呀, 怎麼會連通知都沒有, 有點奇怪!
不過我相信, CPC-M收到Family Class的申請書還是會幫忙轉過去CPC-S去處理, 或者就直接受理, 之後就會慢慢都寄到Sydney, NS的CPC-S去了
已經送件的申請人就不需要擔心囉
by mail | by courier | |
2018/June前 | Case Processing Centre - Mississauga P.O. Box 3000, Station A Mississauga, ON L5A 4N6 | Case Processing Centre - Mississauga 2 Robert Speck Parkway, Suite 300 Mississauga, ON L4Z 1H8 |
2018/June後 | Case Processing Centre - Sydney P.O. Box 9500 Sydney, NS B1P 0H5 | Case Processing Centre - Sydney 49 Dorchester Street Sydney, NS B1P 5Z2 |
結論
這次改動有針對台灣申請人, 所以如果來得及, 建議立刻使用最新的IMM0008, 當然送件地址就是寄到新的地址去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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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usal Sponsorship - 配偶依親指南
剛看到這新改動,但我6月7日已將申請快遞至Mississauga,很擔心!因到現時還未收到確認通知。
回覆刪除別緊張, 收件後大概是1.5 - 2個月才會收到AOR哦
刪除只要你確定CPC-M有收件, 那就不會有問題
我認為他這個是running change, 寄到CPC-M的family class還是會處理的。
希望不會將申請延遲便是了,AOR是什麼意思?
刪除Acknowledgement Of Receipt, 意思是申請案收到且經過初步文件查驗後沒有缺少, 立案進入審查系統。
刪除謝謝!
刪除版主你好!今天終於收到由Sydney發出的通知要求做police certificate, 到這階段是否代表所交的文件已齊全呢?
刪除Yes, 收到的第一封信上頭會有你的申請書編號以及UCI, 這就是AOR
刪除這表示你的申請書進入審查系統了。
趕快去準備Police Certificate然後提交囉
版主您好~~~想請問一下版主~我是去年9月初提出"境外"依親申請的申請人,今年3月初~ 我進來加拿大的時候是用觀光簽證~簽證預計是九月初到期...可是到現在PR online account還是沒消沒息..現在很擔心~不知道是不是應該去申請延簽? 可是如果申請延簽會不會有問題?要用甚麼身分去申請延簽呢?
回覆刪除不用緊張, 延長簽證是很正常的, 而且100%正當
刪除使用IRCC線上的tool就可以線上申請延長簽證, 理由當然就是陪伴家人, 因為你已經送件, 而且體檢, 所以只要提供相關資訊不會被拒簽的。
網址在這裡
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services/visit-canada/extend-stay.html
但話說回頭, 一般的境外依親無補件約6-8個月就可以完成。你的境外依親申請, 比一般的境外依親還要來的久!?不太對耶...
你應該至少已經收到良民證, IMM5669(Schedule A)的文件要求, 而且轉到香港IRCC去了吧!???
建議到ECAS(不是online account) 查詢一下目前的online status, 或者是打電話到IRCC詢問一下, 是不是你漏了甚麼IRCC的來信, 導致目前沒有進度。
https://services3.cic.gc.ca/ecas/security.do
好的 謝謝版主 我等得越來越心急...真的..當初就是算好今年三四月應該差不多也要拿到了...
刪除我去年10月就提供良民證Schedule A 補件要求了~11月就收到12月就通過體檢了...通過體檢之後就無消息7個月到現在.....
刪除趕快去查ECAS跟打電話, 至少確認沒有任何遺漏
刪除我打電話去IRCC經過一堆語音連結後出現一個預錄好的語音留言說"如果你的申請書是2017年8月1日以後才送件的~我們還沒有處理到你的application"...正常處理時間是"12"個月(已昏倒).......是不是改制了之後不管境內境外都是12個月?? 還是說有其他人境外申請去年九月以後送件的已經通過的嗎? online account和版主您提供的那個連結似乎都沒有異常~ Additional documents的地方是顯示The additional documents you provided have been uploaded...........
刪除你打去call centre不要轉去預錄的啦, 你要選到能跟人講電話的, 他們才會告訴你你的申請案目前狀況。
刪除ECAS目前顯示"in Process", 然後進一步點進去看到最後的status是??
境外依親無補件6-8就下來了, 現在已經看到很多2017.11送件的人已經收到COPR來報到了。
除非你的申請書寫的很差, 導致Secondary Review, 不然真的太慢了...
非常謝謝版主的建議 :) call centre的人員有幫我查了一下我的申請,確認我沒有少補資料,也看不到異常,只說"平均"要等12個月~有人快有人慢.我還沒有超過12個月都算正常,要我在等等 XD....至少資料沒少有比較安心一點,好羨慕那些已經拿到報到通知的人!
刪除那就好, 每個人的狀況的確不同, 尤其如果遇上不同國家良民證的問題或是你曾經在加拿大工作過。但只要確定沒有缺東西. 至少等的安心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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