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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4日 星期一

[Citizenship] 公民申請06 - 文件準備(繳費, 拍照, ID)






公民申請的相關文件只需要跟著CIT0007E-2的document checklist來準備即可。
主要分成兩部分, 必要文件以及一個別情況需另外提供的文件

必要文件有

1. Application Form – CIT0002E-2
2. On-line Physical Presence Calculator print out, signed & dated
3. 過去五年你所持有的護照(及其他旅行文件)資訊頁(biographical pages)影本
4. 語言能力證明影本
5. Personal Identity 影本
    若沒有護照則需要2張Photo ID, 否則1張即可,
    但是以一般申請人來說絕對都是有護照的, 所以1張即可
6. 2張Citizenship Photo
7. 費用



依不同情況, 需另外提供的文件
8. 若有文件非英文或是法文, 則需要翻譯, 若不是加拿大境內註冊翻譯翻譯則需要翻譯公證
9. 若符合資格可以將住在加拿大海外的時間計入申請天數, 則須提供CIT0177表格
10. Police Certificate正本, 如果你依照規定需要提供某個加拿大以外的國家的良民證的話
11. 代理授權書
12. 若曾經有改名, 出生日期更改, 或變更性別則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13. 其他醫療相關證明


申請表格填寫, 以及Physical Presence Calculator已經在先前文章 [Citizenship] 公民申請05 - 申請書填寫 以及 [Citizenship] 公民申請03 - 填寫Physical Presence Calculator 介紹過, 詳情可參考連結
這裡將針對其他文件準備提供一些小撇步

3. 旅行文件/護照
一般來說, 申請人大概會提供最多兩本護照, 如果剛好在過去五年間有更換過一次護照的話。但有一些較特殊的情況, 例如曾經申請過一次性旅行文件, 以台灣申請人來說, 就是所謂的入國證明書, 或者是外館簽發的非晶片護照, 這些都是需要在公民申請書中一併附上, 主要是為了提供申請人入境其他國家的證明。

4. 語言能力證明
可提交的語言能力證明可以參考 Citizenship] 公民申請01 - 語言能力證明 ,如果是非英文或是法文的文件, 就需要做翻譯公證囉!

5. Personal Identity
一般都是提供駕照做為Photo ID, 若無駕照各省也有所謂的Photo ID可以使用, 例如BC的BC Service Card。

注意: IRCC明確表明不可以使用PR Card作為Photo ID, 雖然他完全符合Photo ID的所有要件。



6. Citizenship Photo
目前Citizenship Photo與Passport Photo對於尺寸的要求是一致的了, 不過要注意在照片背後要有下列資訊, 如果一份申請書超過一位申請人, 則建議分別放在小信封中, 信封上也註明姓名與DOB, 以方便歸檔。

如果是大溫地區, 方便拍照的有London Drugs, Shoppers, Costco。三間品質都不好, 但是一定要找一間拍的情況下, Costco是比較好的選擇。

Canadian Citizenship
數量 2
照片效期 6個月內
背景 白色or
淺色
尺寸(mm) 50 x 70
頭到下巴高度(mm)31-36
特殊要求 照片背後要寫
1. 姓名(我個人會再加上DOB)
2. 攝影師/相館資料,
3. 拍攝日期
image


7. 繳費
同樣是透過IRCC online payment


選擇Citizenship
01



到選擇繳費項目時, 要注意別選錯了, 一般申請就是成人與小孩, 別選到其他有特別身分標註的囉。
02




[Citizenship] 公民申請指南
[Citizenship] 公民申請00 - 入門
[Citizenship] 公民申請01 - 語言能力證明
[Citizenship] 公民申請02 - 申請出入境紀錄
[Citizenship] 公民申請03 - 填寫Physical Presence Calculator
[Citizenship] 公民申請04 - Police Certificate要求
[Citizenship] 公民申請05 - 申請書填寫
[Citizenship] 公民申請07 - 送件
[Citizenship] 公民申請08 - 審查流程
[Citizenship] 公民申請09 - 準備公民考試
[Citizenship] 公民申請10 - 公民考試面試經驗分享
[Citizenship] 公民申請11 - 宣誓
[Citizenship] 公民申請12 - 申請護照
[Citizenship] 公民申請13 - 後記
[Citizenship] 公民申請14 - 有Temp. Resident Status的Physical Presence 實例分享






33 則留言:

  1. 請問如果10多年前曾經更改過出生姓名需要則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需要提供戶籍謄本嗎? 很久以前更改過姓名, 近五年都是用現在這個名子 (所有文件都是現在這個名子)
    沒有在eligibility period 改過任何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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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是看你在eligibility period中有沒有改過名字, 是看你成為PR後有沒有改過名字, 如果PR位曾改過名字應該就不需要提供改名證明, 但是因為在Q6還是要列出你自出生後所使用過的姓名, 如果不是因為結婚改姓, 那我會建議在initial application還是付上英文戶籍謄本, 並寫一封信解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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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成為PR後沒有改過名子, 是2004年的時候曾經改過first name (名), 姓last name 從來沒有改過~即使結婚都沒有改last name的話還要提供英文戶籍謄本+解釋嗎? 在Q6的部分會寫說是改了birth 的first name. For example, details: birth name 這樣還需要其他相關證明嗎? 謝謝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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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Sorry 應該說Q6-Why was this name used: 我可以寫說: Original name, HSIEH, TING-TING was changed for the first time on July 20, 2004 because of unrefined. 另外, 如果我之前工作簽證到FEB 17 2014過期, 我在FEB 17 2014 以前申請LMO+ extend work permit, 我是可以繼續待在加拿大和繼續工作直到LMO 有DECISION 為止~那請問我2014 FEB 17過後的status 是visitor 嗎? 因為工簽照道理只有到feb 17 2014. Visitor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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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在成為PR之前曾回台灣兩個多月 (VACATION), 在成為PR之後也回過台灣兩個月 (VACATION), 請問我Q10的居住地址我有需要填台灣家裡住址嗎? 只要生活都在溫哥華, 只有回台灣玩.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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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在成為PR之前有從台灣去中國玩, 例如: 2014/3/1回台, 2014/5/15回溫哥華, 之間2014/4/8-2014/4/21和2014/5/5-2014/5-10去中國玩. 請問TRAVEL HISTORY有需要列出台灣到中國的TRAVEL嗎? 不好意思喔問那麼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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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因為你於2014/02/17 以前申請了新的work permit, 所以申請期間你的status是worker (implied status from previous work permit)
      2. 出國度假要填寫在activities, 但是度假不是住到其他國家
      所以Q10 你要要看你是否真的搬家來決定怎麼填寫
      但是Q11 就是以月為單位來描述過去5年期間你都在做甚麼, 這裡你到台灣, 中國旅遊就要寫出來, 甚至家裡蹲都要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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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謝謝!

      1. 所以我應該是要填寫 temp. worker status (implied status from previous work permit): 2014/02/18 (2014/02/17工簽到期) 到decision made from CIC 這天嗎? 我2014/03回台灣. 後來2014/05進入加拿大as visitor 所以我visitor status 是從我進入加拿大那天算起嗎? 我這樣說有很複雜嗎?...
      2. OK! Q10 沒有搬家住在其他國家, 只是去玩. Q11 OK!

      3. 成為PR後沒有改過名子, 是2004年的時候曾經改過first name (名), 姓last name 從來沒有改過~即使結婚都沒有改last name的話還要提供英文戶籍謄本+解釋嗎? 在Q6的部分可以寫說是改了birth 的first name. For example, details: name at the birth, Original name, HSIEH, TING-TING was changed for the first time on July 20, 2004 because of unrefined. 這樣可以嗎? 或是還需要其他相關證明嗎? 謝謝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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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 Q6 沒有detail可以填寫, 只能選擇, 再加拿大政府眼中沒有unrefined這個改名原因, 因為你是向政府機關改名, 所以就是legal name change, 不要自己發明名詞啦
      如果你一定要解釋的話, 另外寫一封信附在戶籍謄本上面來解釋
      你戶籍謄本一定要給了, 因為你曾經做過legal name change

      你2014/02/17工簽到期, 那你2014/03就回台灣, 2014/05 入境卻是visitor, 那你的新工簽有下來嗎?還是你就撤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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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1. 我上面寫的英文是英文版本戶籍謄本寫的~我曾有一份英文的戶籍謄本是之前拿來用移民時做的...裡面的內容是台灣翻的..我也是覺得unrefind沒有這個詞也說不通.
    可上面你mentioned是說如果是在成為PR之前就不用提供戶籍謄本, 我是在距今14年前改的名, 是我的護照阿甚麼的. 我不是在境內legal change name, 而且我是2015/06/03成為PR. 時間隔那麼久的還需要戶籍謄本嗎? 在CIC 的WEBSITE 是說如果有做過NAME CHANGE SINCE BECOME PR 需要提供blah blah blah 文件. 我就是不確定所以問一下.

    2. 新工簽沒有下來因為LMO 沒有繼續做下去, 沒有提供更多資料, 決定不在做下去. 所以新工簽就沒有下來了. 等於因為我沒有提供LMO. 所以我visitor status 到底要從哪天算起我也有點糊塗了....到底是要算出去加拿大的日期還是我工簽到期2014/02/18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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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開始我直覺按照問題是不用, 但是在看過instruction guide後我覺得只要你有改過名, 就應該要附上改名證明, 也就是英文戶籍謄本
      而你這個改名就是legal name change, 戶籍謄本上頭寫的unrefined不用管他, 因為你在台灣就是法律具有效力的改名

      你2014/02/18到期的時候, 因為當時是Implied status, 雖然後來沒有完成申請就離境, 所以你的Worker Status是到2014/03/01,
      而visitor status就是從2014/05/01開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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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好的, 會申請英文版戶籍謄本.

    我找到了一封email 是當時我Implied status 後, 因為我沒有提供LMO, 所以我工遷延簽自然就不會過了. CIC 寄給我一封email 說we also wish to advise you that your temporary resident status expired on April 4 2014. 那如果我3/2014就回台灣了..怎麼算呢? 是說我Worker Status (PGWP) 從XX/XX/20XX到04/04/2014嗎? 因為CIC有正式回覆我Work permit extension 的application.

    如果是這樣那04/04/2014到2014/05/01這段時間算甚麼status? 就是沒有status 嗎? 因為我人在台灣.
    然後visitor status 就是從2014/05/01回到加拿大開始算囉?
    如果visitor status 進來又在出去, 是不是就不算visitor了?每次要進到加拿大才算visitor? 那當中進進出出加拿大和西雅圖美國怎麼算?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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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應該是為Q9 b) 在煩惱這個問題吧
      這個應該是根據你的physical presence calculator來填寫阿 會跨過出入境的如work permit, student就是照文件寫
      visitor 的就是照你實際入境加拿大跟離境(去美國這種算在同一次來訪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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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對不起, 你說的我還是很confused.

    Q9還有physical presence calculator 我都很confused 該怎麼填. 這麼說好了, 請問我的temp. worker status 和visitor status 日期該怎麼填寫?

    work permit 在文件上valid duration 是2012/07/10-2014/02/17, 我在2014/02/17之前寄出work permit extension 所以我2014/02/18 became implied status from work permit, 到2014/04/04 我收到CIC的email 確認說的temp resident status as worker 到2014/04/04 過期. 我沒有等CIC的結果, 我2014/03/16就人已經先回台灣.

    請問我work permit status 日期我應該是要寫從2012/07/10到2014/03/16 (這天回台灣) 還是 2012/07/10到2014/04/04 (CIC email 來的文件確定expired).

    Visitor Status: 我回台日期是2014/03/16 到 2014/05/14 根據你的說法, 我入境加拿大是在2014/05/14 那等於我visitor status 是從這天算起, 半年過後我做了我visitor status 延簽, 辦了我的visitor record, 我的visitor record 文件上是從2014/11/03 到2015/05/03過期. 但我在2015/03/25 回台灣到2015/06/03.

    同理, 請問我visitor status 我應該是寫2014/05/14 到 2015/03/25 (這天回台) 還是寫我visitor record上的日期, 從2014/05/14 到2015/05/03?

    這些日期當中如你所說去美國或去墨西哥都當作是同一次來訪.

    再來, 如你所說, 等同於2014/03/16 (或是2014/04/04) 到 2014/05/14 (在台灣的日子) 在physical presence calculator 或是Q9上就沒有任何status? 同理, 2015/03/24 (或是2014/05/03) 到2015/06/03 (在台灣的日子) 在physical presence calculator 或是Q9上就沒有任何status?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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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抱歉我上一篇Visitor部分講錯了, 所以讓你還是搞混了...

      應該這樣說好了, 文件的日期與實際居住在境內的日期要分開來看
      不管是Q9 or Physical Presence Calculator裏頭的status period都是按照文件
      也就是
      2012/07/10 - 2014/04/04 Work Permit Holder
      2014/5/14 - 2015/05/03 Visitor

      然後在填寫Physical Presence Calculator的Absence時候就依照你的實際出入來寫
      也就是
      departure: 2014-03-16 return: 2014-05-14
      departure: 2015-03-25 return: 2015-06-03


      這樣系統自然就會幫你計算了, 我簡單寫了一個Physical Presence Calculator如果我是你我會怎樣寫PHysical Presence Calculator給你參考

      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1ywoLNPVGPzTz3-HxNbUodz7ayrX6Jn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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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了解!!謝謝這樣清楚多了!! 真的很感謝你!! :)

      如果按照你這樣說, 那2014/04/04到2014/05/14 是不是就是沒有任何status? 同理, 2015/05/03 到2015/06/03 是不是也沒任何status?

      因為分開來看的話, 好像這兩段時間就是空的沒有任何status? 

      還有,請問temp. resident permit holder 指的是?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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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你那時候在境外有沒有status就沒有關係囉 你仔細看Physical Presence Calculator就可以知道, 他不管你有沒有status, 他只管你有status 而且在境內的時間才會算credit

      temp resident permit holder是給那種無法申請一般via但有特殊狀況的人啦 99%的人都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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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了解了!! 實在是太感謝你了! 那我看看如果還有問題在問你! 感謝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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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不好意思~我今早有打個電話給CIC 問一下有關我implied status from work permit 的事情. 他跟我說我的work permit holder status end date 應該是2014-03-16 (我回國那天) 因為他說一旦離開加拿大, implied status 就不成立了....所以我worker status 應該只到2014-03-16為止. 你覺得呢?

    抱歉我上一篇Visitor部分講錯了, 所以讓你還是搞混了...

    應該這樣說好了, 文件的日期與實際居住在境內的日期要分開來看
    不管是Q9 or Physical Presence Calculator裏頭的status period都是按照文件
    也就是
    "2012/07/10 - 2014/04/04 Work Permit Holder"
    2014/5/14 - 2015/05/03 Vis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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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果是我, 我會依照文件來填寫耶, 因為work permit在implied status時, 申請人憑著申請證明是還是可以出境再入境的, 並不會因為出境就造成implied status消失, 只是原本不出境可以繼續工作, 出境再入境後就不能工作, 只能等待申請審查結束。
      另外一個角度是, 審查結束後IRCC通知你說你的temp resident status as Worker valid until 2014/4/4, 所以你在那之前都還是Worker status

      但其實對於Physical Presence Calculator最終的結果是一樣的, 所以兩種寫法都不會影響你的實際居住天數

      所以Q9以及physical presence Calculator上面的status日期就看你要用哪一個日期, 你實際離境或者是文件到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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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好的! 謝謝你詳細的解說! 這樣的話我懂了! 感謝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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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請問台胞證算Travel document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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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裡指的是你用來通行世界各地的travel doc意即護照, 不管一般護照, 臨時護照, 單張緊急證明等等, 所以台胞證不算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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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申請準備的文件當中有一個是歷年的納稅紀錄,請問如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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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請書Q12只要你有勾選授權CRA release你的報稅紀錄給CIC那你就不需要提供囉

      考參考這篇文章
      http://bit.ly/CIT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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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謝謝你的回覆!再次感謝你的教學文章分享....非常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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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可以用非申請人信用卡繳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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