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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5日 星期三

[Citizenship] 公民申請04 - Police Certificate要求


http://www.hellomapleland.com/2018/04/citizenship-04-police-certificate.html


在準備公民申請的文件中, Police Certificate算是一個比較特別的文件, 因為他的要求不像配偶依親是直接要求你目前居住國家以及成年後居住最久的國家。





*** 2019/02 update ***

在2019/01 CIC修改了申請公民的Police Certificate要求, 從原本的過去四年曾在某國家"累積住滿"改為"連續住滿"183天才需要提供該國Police Certificate。
新的規定如下:

In the past four (4) years, if you spent 183 days or more in a row(since the age of 18) in a country (other than Canada), you must provide a police certificate from each country. Indicate in the chart the name of each country and provide a police certificate.


另外, 如果是因為成為PR之前住在原居國而出現連續住超過183天的狀況, 也不需要提供良民證。

If you were in your country of origin immediately prior to becoming a permanent resident and landing in Canada and this time falls within this four year period, you are NOT required to provide a police certificate. Please indicate this in the explanation box.


舉例來說:
1. 王大明於3年9個月前從台灣來加拿大報到成為PR, 從此就沒有離開過, 他需要申請台灣的良民證嗎?
因為過去四年間, 他在台灣只有3個月, 所以不需要

2. 承1, 假設王大明分別於前年與去年各回台灣2個月, 他需要申請台灣良民證嗎?
舊規定, 要! 但新規定則不需要!

3. 承1, 假設王大明去年回台灣住7個月, 他需要申請台灣良民證嗎?
是的, 因為他連續住超過183天, 他需要申請良民證。

4. 王大明於3年前從台灣來加拿大報到成為PR, 從此就沒有離開過, 他需要申請台灣的良民證嗎?
過去四年間, 他在台灣連續住了一年, 但這一年是在他成為PR以前, 且是原居國, 所以不需要。但是他依舊需在CIT0002 Q10 b)的表格中列出台灣, 並解釋是在成為PR之前的時間


新的規則應該會減少99%的良民證申請, 大大減輕了申請人的準備申請書的負擔!CIC果然是體察民意的好機關!!!

下方是舊規定, 留在這裡提供給大家參考比較。

*** 2019/02 end ***


公民申請對於Police Certificate的要求是:
在申請日往前的4年內, 是否在某個國家累計停留183天以上, 如果有就要繳付申請人在那個國家的Police Certificate。


這對於一般申請人有甚麼影響呢?
由於現在新規定是5年內住滿3年(1095天), 就符合申請公民資格, 所以如果是報到後就沒有出境或者是出境非常少的人, 在送出公民申請時, 申請人在原居國絕對還停留了超過183天, 就必須要附上原居國的Police Certificate。如果是好申請的, 有家人可以幫忙申請的, 這其實是小事。但如果遇到要等很久的國家, 那就真的很頭大了。

所以如果是剛好就差幾天就可以把原居國居住天數降至183天以下, 多等幾天在送件可以免去多申請一份文件的麻煩哦!

例如
A於2014/04/01報到成為PR, 2015, 2016, 2017都回台灣探親10天。
原本預定可以申請日為2014/04/01 + 4 年 + 30天:2018/05/01
後來bill C-6法案通過並於2017/10/5開始實施5年3年的新規定, 所以A在2017/10/5當天就已經滿足住滿3年的規定, 可以立刻送件。

若以10/5當天送件來算, A在台灣的天數為 (2014/04/01-2013/10/05+30)=207天, A必須在公民申請書附上台灣的Police Certificate。

但如果A多等兩個禮拜, 等到2017/11/1送件的話, 在台灣的天數就會下降至180天, 就不需要附上台灣的Police Certificate良民證了!


如果你剛好也是這個情況的話, 可以稍微等一下, 也讓自己省事一些囉。



[Citizenship] 公民申請指南
[Citizenship] 公民申請00 - 入門
[Citizenship] 公民申請01 - 語言能力證明
[Citizenship] 公民申請02 - 申請出入境紀錄
[Citizenship] 公民申請03 - 填寫Physical Presence Calculator
[Citizenship] 公民申請04 - Police Certificate要求
[Citizenship] 公民申請05 - 申請書填寫
[Citizenship] 公民申請07 - 送件
[Citizenship] 公民申請08 - 審查流程
[Citizenship] 公民申請09 - 準備公民考試
[Citizenship] 公民申請10 - 公民考試面試經驗分享
[Citizenship] 公民申請11 - 宣誓
[Citizenship] 公民申請12 - 申請護照
[Citizenship] 公民申請13 - 後記
[Citizenship] 公民申請14 - 有Temp. Resident Status的Physical Presence 實例分享

6 則留言:

  1. 請問申請公民時台灣的良民證效期是多久?? 我在instruction裏也沒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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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GUIDE確實沒有提到良民證必須是送件前多久以內申請的。
      我個人會以半年為期限。
      但如果你送件前半年是在台灣, 那我就會建議越靠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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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謝謝您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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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那請問這樣還需要申請加拿大的良民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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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加拿大良民證完全不需要, 審查過程中CIC視需要可能要求你去RCMP按指紋, 由RCMP向CIC提交良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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