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1. 擔保人住在境內, PR申請人住在境外
2. 擔保人與PR申請人同住在境外
3. 雖PR申請人與擔保人同住在境內, 但無意於審查過程中住在境內, 也無意工作
雙方背景條件為最常見的境外配偶依親移民申請案
- 擔保人為公民,
- 雙方人皆為第一次結婚, 婚後兩年內遞交申請
- 無共同小孩,
- 皆無不良紀錄,
- 擔保人本身未曾接受過擔保或擔保過別人.
IMM5532就是兩人關係的評估問卷, 寫得好賞賜COPR一張, 寫不好罰你一趟香港一日遊, 費用自負
Part A – Sponsor 相關問題
Q1 過去五年的工作紀錄
Q2 過往的Relationship
以上述的假設, 這題選擇NoQ3 其他受擔保人扶養的人
以上述的假設, 這題選擇NoQ4 受教育的紀錄
Q5 過去五年的住址
雖然沒有要求, 但要注意不要有任何gap, 且不能使用郵政信箱Q6 Residence in Canada
依照雙方實際狀況來填寫Q7 Previous Relationships
1. 擔保人住在境內, PR申請人住在境外
勾選Yes, 跳至Q7
2. 擔保人與PR申請人同住在境外
勾選No, 並回答所列的三個問題, 其中哪時候要返回加拿大定居, 就依照雙方的計畫來填寫, 可以是取得COPR後, 或者是一個月後, 兩個月後。建議以補充說明方式以一小段文字說明你為何選擇你回答的日期。例如, 配合工作, 求職, 或者求學, 其他家人計畫, 小孩就學, 等等。
3. 雖PR申請人與擔保人同住在境內, 但無意於審查過程中住在境內, 也無意工作
勾選Yes, 跳至Q7
這裡包含結婚以及同居伴侶, 依照上述假設, 這題應該要寫上N/A
Q8 如果IRCC懷疑有擔保人有婚姻詐欺嫌疑並立案調查 , 是否允許IRCC通知擔保人配偶。
相信看此文章的捧油們都是真金不怕火煉對吧!?
Part B – PR Applicant 相關問題
Q1 這問題很有意思, 我左思右想只有想到因為姻親才有可能選YES
Q2 填寫住在加拿大的親戚, 但不包含已經列在IMM5406的父母, 子女, 兄弟姊妹
Q7 Previous Relationships, 包含結婚以及同居伴侶, 依照上述假設, 這題應該要寫上N/A
Q4 跟Part A Q8一樣
Part C – 彼此關係發展
基本上我認為Part C 問題有9成應該使用補充說明方式來回答的。因為給的空間實在是太少了, 完全不夠說明兩人之間從乾柴烈火一發不可收拾的愛情到宛如北極冰層般深厚的感情(ㄟ 這位先生 你變言情小說作家了嘛!?)
Q1 第一次碰面
你可以回答的很簡單, 也可以稍做一些說明, 如果再配合照片或貼圖變成下圖這樣的一小段說明, 是不是更完整呢?
Q2-Q11 就是彼此關係從發展到同居或結婚的過程, 網路常說這就是寫愛情故事。
因為每一次題都是open question, 所以寫得越有系統, 圖文並茂絕對對審查有幫助!
舉例來說, Q4是如果雙方沒有住在一起是否有互訪?
你可以回答得很簡單直接把互訪的時間與地點寫在表格內; 或者是在補充說明內先完成這個互訪的時間表格, 然後接著按照時間描述每一次的碰面並貼照片。或是把這裡的每一次碰面都挪到Q11一起講
Q7需要注意一點, 表格中有一欄是問"Are they related to principal applicant or sponsor", ey related to principal applicant or sponsor", 這是問說所列出的這個人是不是主申請人或擔保人的親戚, 然後關係則是在下一欄寫出來.
Q8需要特別注意, 所謂的arranged marriage指的是像古時候的許配, 在21世紀的台灣應該已經沒人是這樣而結婚的了吧!?所以99.9%的人應該都是No!
Q9也是, 如果是比較正式的台灣婚禮, 小小一個表格怎麼能夠描述完整台灣的訂婚, 結婚, 補請所有儀式。
Q9還有問到雙方的close family 有沒有參加婚禮, 其中有問到小孩, 但在擔保人與主申請人都沒有小孩的狀況下, 選YES也不是, 選NO也不是。這時候就可以在印出來後, 在旁邊手寫上N/A
Q11更是大開門戶, 你有甚麼想講但IRCC沒問的, 通通可以在這裡好好講個夠, 例如以關係發展的不同階段, 配合時間區間, 清清楚楚交代你們的關係的發展, 以及目前的狀況, 也可以將上面的幾個問題的額外補充一起整理在這裡。有系統的圖文說明會讓整個申請書看下來有點累的移民官很清楚地了解你們的關係。一舉敲進移民官的心坎裡頭, 之後就順利了...
Q14 最後, 如果你有請人幫你做翻譯, 需要請他在此簽名
返回
Spousal Sponsorship - 配偶依親指南
Spousal Sponsorship - Family Class 境外配偶依親移民申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