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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6日 星期二

Spousal Sponsorship - Family Class 境外配偶依親移民申請指南 IMM1344




本篇IMM1344 適用對象與背景條件設定如下

適用對象

1. 擔保人住在境內, PR申請人住在境外
2. 擔保人與PR申請人同住在境外
3. 雖PR申請人與擔保人同住在境內, 但無意於審查過程中住在境內, 也無意工作

雙方背景條件為最常見的境外配偶依親移民申請案
- 擔保人為公民,
- 雙方人皆為第一次結婚, 婚後兩年內遞交申請
- 無共同小孩,
- 皆無不良紀錄,
- 擔保人本身未曾接受過擔保或擔保過別人.



Part 1:

Application to Sponsor and Undertaking


  1. 選擇 proceed with the application for permanent residence
這裡稍微解釋一下這兩的差異, 當CIC判定擔保人不具有擔保人資格, 選擇Withdraw的申請案就會結案, 擔保人可以等被拒絕的原因消失後再重新申請; 選擇Proceed, 則可以試著上訴或申請H&C。
例如擔保人本身也是受前任配偶擔保, 但成為PR後尚未滿5年而被判定無法成為擔保人, 如果選擇繼續那就可以申請H&C考量來waive 這個五年的要求; 若選擇不繼續審查, 那申請案就會退回並退款, 擔保人可以等滿5年後再重新送件。

    2. 選擇English
    3. No co-signer
    4. PR Applicant姓名
    5. PR Applicant生日
    6. 境內申請選擇Spouse living in Canada, 其餘都是選Spouse living outside Canada, 

*** 2021/10 update ***
最近陸續有看到2-3個案例是因為Q6 而被退件,申請人住境內選擇申請境外依親,所以Q6選擇"Spouse living in Canada",但IRCC認定應該要選擇"Spouse living outside Canada",這項變更應該是IRCC最近的改變,但在Application Guide上都沒有清楚的規定,要請大家多多注意
&&&


Sponsor Personal Details
  1. Sponsor 姓名
  2. No other name
  3. 性別
  4. Sponsor 生日
  5. 出生地, 國家
  6. status in Canada,
    1. 在加拿大出生:Canadian citizen by birth
    2. 在海外出生因父母之一為公民而取得公民:Canadian citizen by descent
    3. 透過申請公民成為公民:Naturalized Canadian citizen
    4. 目前為PR:Permanent resident
  7. 若擔保人是Naturalized Canadian citizen, 須完成此題
    a) 此欄位填宣誓成為公民的日期
    b) UCI/Client ID, 若不知UCI, 留白, 最後附上一封信解釋為何未填寫UCI/Client ID
    c) 取得PR時與成為公民時姓名若相同, 勾Yes. 否則勾No, 填上取得PR時的姓名
  8. 婚姻狀態, 結婚日期(註冊日期), 配偶姓名
  9. No previous relationship

裡稍微暫停一下, 許多擔保人是在CIC開始發行Citizenship Certificate之前就宣誓成為公民, 甚至當年還是未成年, 連宣誓都沒去就成了公民。所以對於哪一天成為公民完全不知道, 而當時候的公民卡只有提供到年/月的資訊, 有些更早期的甚至只有寫到年!?這樣就無法正確提供成為公民的日期。

其實在另外一份文件上有: "宣誓書", 在宣誓那天收到的宣誓書會載有當天日期, 但莞爾的是他只是紀念價值無法律效用。如果自己身邊沒有, 還可以問父母親,因為通常都是小孩跟著爸媽一起成為公民, 所以爸媽的宣誓紙也能夠證明, 而長輩最擅長的就是保存這類的文件了!!? :)

若完全都找不到, 就寫你印象中最接近的日子, 讓表格可以正常完成檢查產生Bar Code,  然後附上一封信解釋。


Sponsor Contact Information

  1. Current mailing address
    這裡要小心Street No. 那一欄位, 不需要加上”No.”, 否則可能會造成系統誤判(不知道現在的系統有沒有變聰明了)
    例如 郵局中翻英出來的地址是 No. 9999, xxx st  在Street No 那格是直接填上9999即可。
  2. residential address 跟mailing address相同
  3. 連絡電話
  4. 另一個連絡電話
  5. No Fax
  6. email address(這個email非常重要, 不要用不穩定的email address, 而且最好是可以設定filter的收信介面, 可以將IRCC的信件篩選出來)

Sponsor Residency Declaration

Are you a Canadian citizen living exclusively outside Canada?  
依照擔保人狀況來選擇回答此問題, 依照本文章的背景設定, 
1. 擔保人住在境內, PR申請人住在境外 : No
2. 擔保人與PR申請人同住在境外 : Yes
3. 雖PR申請人與擔保人同住在境內, 但無意於審查過程中住在境內, 也無意工作 : No

Sponsor Residency Declaration




Part 2: Sponsorship Agreement

這部分就是Sponsor, PR Application 簽名同意sponsorship的條款。記得要點Validate來檢查是否有欄位沒填, 並產生條碼頁!






6 則留言:

  1. 請問CO-SIGNER PERSONAL DETAILS是否可以不用填寫?

    回覆刪除
    回覆
    1. 你有co-signer才需要寫喔 不然就把它N/A就可以了

      刪除
  2.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回覆刪除
  3. 若擔保人是Naturalized Canadian citizen, 須完成此題
    a) 此欄位填宣誓成為公民的日期
    b) UCI/Client ID, 若不知UCI, 留白, 最後附上一封信解釋為何未填寫UCI/Client ID
    c) 取得PR時與成為公民時姓名若相同, 勾Yes. 否則勾No, 填上取得PR時的姓名

    您好,因為未來老公成為加拿大公民大約是三歲的時候,
    所以他也不知道確切的日期是哪一天,當然也不知道UCI之類的,
    他有他的公民證明,但上面也沒有以上資訊!(汗)
    請問可否附上他的公民證明即可?

    謝謝!


    回覆刪除
    回覆
    1. 妳老公應該是拿公民卡, 上面並沒有成為公民的日期, 唯一有這個日期的是宣誓紙, 宣誓紙是一個紀念價值的文件, 但因為他3歲就成為公民, 所以唯一能知道的就是他父母的宣誓紙

      如果沒有不用擔心, 就填一個最接近的日期, 然後一樣在解釋信中解釋。

      擔保人的公民證明(passport, citizenship card)在IMM5533本來就會需要了, 只是你在IMM1344裡頭就是沒辦法回答該項問題

      刪除
    2. 謝謝您的回覆,有讓心安定一點!
      因為未來老公去查詢,如果要跟政府申請資料查詢,需付費75加幣並等待10個月,二個人突然很黑暗,因為這樣就代表我們十個月後才可以開始申請我們的境外依親!總而言之,非常感謝!:)

      刪除